发布日期:2018-08-14 11:34 来源:
星级评定程序及得星情况
嘎查村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由苏木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自下而上的评定方式进行。评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步骤为:
(一)自评申报。各嘎查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照嘎查村党组织星级评定标准和细则,逐项打分,逐星评定,自评结果报苏木镇党委。
(二)群众测评。由苏木镇党委负责组织群众测评,在每个嘎查村随机抽取常住户的10%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下,不得授予“群众满意星”。
(三)苏木镇考评。苏木镇党委成立考评小组,根据星级评定考评细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逐项打分。最后按照嘎查村、苏木镇3:7的比例加权计分,得出总分。苏木镇党委召开会议,对各嘎查村党组织评星定级,将评定结果反馈各嘎查村党组织,并报旗委组织部复审。
(四)组织复审。旗委组织部针对各苏木镇上报的结果,根据日常监控情况,结合抽查的方式开展复审工作,确定相应星级。复审完成后,将评星定级结果反馈各苏木镇党委,并在苏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挂牌授星。评星定级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委组织部对各嘎查村党组织挂牌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