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02 10:54 来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办法》的规定,经我村选民投票选举,下列同志(不含另选他人当选的)依法当选为本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主 任:刘静寒
副主任:田海军
委 员:马玉生、张文亿、侯花珍
无定河镇巴图湾村民选举委员会 (章)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