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绿色乌审先锋   发布日期:2022-11-18 11:25

 2022年计划在全旗范围内评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其中,青年创新人才一层次资助每人每年5万元,支持周期为3年;青年创新人才二层次一次性资助每人5万元;青年创业人才,一次性资助每人10万元。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注重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申报青年创新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博士可适当放宽)。
(二)业绩条件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2)领衔自治区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自治区级重点企业 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3)在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数字经济、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2.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自治区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 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3)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青年创业人才
(1)原则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 不低于20%),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2年以上,在自治区内注册,企业依法经营, 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3)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全国或自治区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二、有关要求
申报推荐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形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及审核单位均需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s://www.nmgrck.cn)“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系统,完成材料填写及线上审核工作。
(二)纸质材料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一式两份,需申报人员从系统中生成,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号楼B座303室 )。推荐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7-7582201
电子邮箱:wsqrcfwzx@163.com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71-6928486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