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德苏木财务管理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17-02-20 12:00     来源:

  一、规范公务经费支出管理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切实加强会议、接待、车辆、水电费、差旅费等消费性支出管理,会议、接待、车辆等费用不得超过一般预算公务支出的2%,杜绝无资金来源或超预算开支。

  1、办公公务接待工作按照“有利公务,热情节俭、适度得体”的原则,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员,苏木接待一律安排在职工餐厅,特殊在外招待的据实报销接待费用,严禁以会议费等名义变相报销接待费。

  2、公务车辆按照《苏力德苏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公务派车制和定点加油制,严把车辆维修审批关,公务用车维修必修严格履行审批审核程序,批准后方可进行,凭维修审批单和正式发票报销维修费。办公用品中属于苏木采购的,财政所按照统一的要求和格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加强消耗性办公用品管理和使用,杜绝浪费行为。

  3、严格公务费报账支出管理,属于苏木公务支出的费用,向办公室主任提交相关申请,经分管常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报账时由经办人填写报账单,经常务领导签字后,由财政所支付。各类公务报销实行月结制度,每月底由苏木常务领导汇总上报主管领导,并对下月财政支出做预算申请。(详见公务报销流程图

  

  4、干部职工不得向财务借款,所有报销费用手续齐全后才能报销,报销费用只给当事人和企业公司,不得通过苏木其他人员和职工代替报销费用,支出由常务一支笔审批,无常务签字的一律无效。大额支出,由书记、苏木长共同审批。外出考察学习苏木只对旗委、政府组织的给予报销,其余旗直各部门组织外出费用自行承担;财务管理人员遵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各项支出财务人员按照审批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做主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乱支。

  5、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苏木党委政府决定对嘎查村财务管理按照乌财农联发(2009)1号文件《乌审旗村财民理镇代管实施方案》制度执行,嘎查村实施重大项目必须按照《乌审旗苏力德苏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申报农牧民补贴资金时嘎查村领导和苏木包村干部要报实际数据,不得多报或虚报数据。

  二、其它补助资金和救助资金的管理

  苏木对所属部门、单位及村级组织的财务活动要制订相应的实施和指导意见,执行财务代理制度,对它们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批,苏木对民政办、文化站、计划生育等所属部门、单位的各项补助资金和上级部门的赞助款,具体有民政办的救灾款、农村城镇低保、优抚金等和上级部门的办公室建设、修缮资金其他补助资金为领导会议研究后审核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补助资金和救助资金拨付要认真执行《乌审旗苏力德苏木财务管理制度》中报销审核审批程序,由实施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三级签字确认,方可列支。具体按苏力德苏木资金规范管理报账表执行。资金管理的目的就是合理安排各项民生资金,规范各项资金的发放与使用;财务管理的目的就是要达到支出成本最小化,取得社会效益最大化,单位财务管理的加强和改进对于规范财务主体的行为,堵塞漏洞,节约财政资金,提高经济运行质量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具体包括苏木和二级单位承担实施的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各级政府投资的各类项目。各分管口领导认真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书,由分管领导提交领导班子会或书记办公会审核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建设专款专用,不准挤占挪用。项目完成后,由苏木纪检书记主持自查验收,编写自查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和地方审计部门审计。

  项目资金管理要按照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苏木和各二级站所)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纪检书记负监管责任、单位法人负领导责任的负责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项目资金拨付要认真执行《乌审旗苏力德苏木财务管理制度》中报销审核审批程序,由项目实施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三级签字确认,方可列支。具体程序如下图所示执行。

  

  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苏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管理台帐,清查、盘点固定财产,做到账、物相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要严格固定资产的购建、更新和配备的管理,凡需购置和更新办公设备,必须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同意,重要设备和大额支出必须经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需政府采购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对不需实行政府采购的、根据金额大小内部实行询价或招投标办法,做到公开、公正、透明,采购后立即进行登记造册。加强对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GPS定位器等物品的管理。对上级部门、企业、个人的捐赠资产管理登记造册,每年年终要对苏木和二级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杜绝固定资产流失,不允许出现任何私自占用行为。

  五、加强财务工作领导

  全苏木要将财务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认真抓好管理措施落实。不断加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班子成员和各二级单位及嘎查村负责人员要带头执行各项财经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监督制约机制,落实财会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制度,依法办理会计事项和核算各项经济业务,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严禁隐瞒资金、收入和做假账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财政所定期向书记、苏木长书面汇报财务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