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化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11-02 09:49     来源:

  为进一步增强嘎查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推进嘎查村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示范引领,提升农村牧区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嘎查村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组通字〔2013〕40号),决定对全旗嘎查村党组织实行星级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嘎查村实行星级化管理,努力营造“先进有活力、中间有压力、后进有动力”的创争氛围,不断增强嘎查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全旗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把星级化管理的落脚点放在服务基层群众和推动工作落实上,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贴近实际。针对嘎查村党组织特点,以评价激励为手段,以激发活力为目的,科学设置便于操作、权责统一的星级化管理机制,细化量化考评标准,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严格考评。明确职责任务、目标要求和责任主体,采取日常考评与年度总评相结合的办法,建立操作简捷、动态管理的星级评定运行机制,确保嘎查村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四)民主公开。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党组织的重要依据,坚持民主公开,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星级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

  三、星级设置

  对嘎查村党组织实行“十星级”管理。“十星”即:班子坚强星、党员先锋星、管理民主星、引领发展星、创新学习星、阵地功能星、制度落实星、和谐稳定星、精神文明星、群众满意星,每星采用十分制(设有若干子项目),单独计分,达到8分以上即可获得该星级(详见附件)。

  四、评定程序

  嘎查村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由苏木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自下而上的评定方式进行。评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步骤为:

  (一)自评申报。各嘎查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照嘎查村党组织星级评定标准和细则,逐项打分,逐星评定,自评结果报苏木镇党委。

  (二)群众测评。由苏木镇党委负责组织群众测评,在每个嘎查村随机抽取常住户的10%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下,不得授予“群众满意星”。

  (三)苏木镇考评。苏木镇党委成立考评小组,根据星级评定考评细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逐项打分。最后按照嘎查村、苏木镇3:7的比例加权计分,得出总分。苏木镇党委召开会议,对各嘎查村党组织评星定级,将评定结果反馈各嘎查村党组织,并报旗委组织部复审。

  (四)组织复审。旗委组织部针对各苏木镇上报的结果,根据日常监控情况,结合抽查的方式开展复审工作,确定相应星级。复审完成后,将评星定级结果反馈各苏木镇党委,并在苏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挂牌授星。评星定级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委组织部对各嘎查村党组织挂牌授星。

  五、管理措施

  (一)实行分类管理。获得8—10星的嘎查村级党组织,评为一类组织;5—7星的评为二类组织;4星及以下的评为三类组织,原则上一、二、三类组织分别占40%、50%、10%左右。其中,对未获得班子坚强星、和谐稳定星、群众满意星中任意一项的嘎查村级党组织,直接确定为三类组织。对一类党组织,根据示范群体创建工作要求,采取培育典型、提升功能和激励表彰等措施,使先进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更加凸显。对二类党组织,重点结合解决存在的现实问题,抓好增强组织功能、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制度机制等任务,实现晋位升级。对三类党组织,采取领导联系、蹲点帮扶、结对共建等办法,整合力量,分类施治,推进转化升级。

  (二)加强日常监控。坚持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调整,实行“加星”、“减星”动态管理机制。要加强日常监控,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群众反映较差以及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嘎查村党组织及时“减星”。

  (三)注重结果运用。加强星级评定结果的运用,被评为八星及以上的,列为表彰奖励的重点推荐对象,支书、主任具备“为民、务实、清廉十大杰出村官”评选资格;被评为十星级的嘎查村党组织,列为全旗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命名授牌。被评为四星及以下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为三星及以下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组织调整。

  六、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各苏木镇党委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嘎查村党组织星级管理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二)强化宣传。广泛宣传星级评定管理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使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普遍理解,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进、争优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争星比星氛围。

  (三)加强督导。旗委组织部将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深入基层,对星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全旗年度党建目标考核体系,在年底前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