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创新举措构筑干部选任监督链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18 17:45

提高视力,任前考察实行“德行合议”。在调研式考察干部中,全面实施干部德行“多部合议”制度,在考察对象确定后立即启动联审程序,对干部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四个方面的日常表现,分别征求纪委、人社、编办等部门意见,将审查结果纳入干部考察重要内容,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多部合议”一票否决。

锤炼能力,履职勤政实行“任职评议”。对试用期满干部在考核测评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和实绩公议,并将考核评议情况作为能否正式任职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后,建立干部“月约谈、季纪实、年测评”动态绩效评价机制,每月约谈3-4名苏木镇党政正职、旗直部门正职,听取履职情况汇报,逐一进行点评;每季度填报个人季度工作绩效记实表,由各单位负责人对班子成员逐项点评;年底实施综合评议,通过领导点评、部门互评、群众测评,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多方位、多层面考核。

强化监督,调岗离任实行“三责审议”。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结果公开问责机制,根据审计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审计问责程序。需要启动审计问责程序的,将召开有群众代表参加的审计问责听证会,对被问责对象进行当面质询,被问责对象必须现场作出答复、解释和承诺。

(乌审旗委组织部  王成供稿)